為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,持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,根據《福建省行政執法條例》有關規定,經審查,區政府對區本級50個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單位進行確認,現予以公布。公布后相關信息發生變化的,由區司法局予以調整并公布。
附件:福州市馬尾區本級行政執法主體名單
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政府
2022年12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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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: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承辦單位:福州市馬尾區大數據服務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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