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一百零七條規定,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因交通違法被福州市馬尾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法扣留,共計32輛車輛(具體被扣留車輛詳細信息請登錄馬尾區政府網:http//www.ubbest.cn/—點擊政務公開—通知公示—公示公告,掛網時間:2022年12月9日,進行查看)當事人逾期未接受處理,現予以公告。請車輛駕駛人或所有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到《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》上的指定地點接受處理。經公告3個月仍不接受處理的,將對被扣留車輛依法進行處置。
特此公告
聯系人:林警官
聯系電話:63153856
馬尾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
2022年12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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